(2016年12月14日静安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
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)
静安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:接受周爱民、梁凤娣2位同志辞去静安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》(以下简称《代表法》)第四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,周爱民、梁凤娣2位同志的静安区人大代表资格终止。
夏益君同志因职务发生变动,已调离本行政区域。依照《代表法》第四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,夏益君同志的静安区人大代表资格终止。
同时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,周爱民、梁凤娣2位同志的静安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、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职务相应终止。
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现实有代表344名。
特此公告。
静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2016年12月14日
